U型玻璃已通过《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发布日期:2006/10/31 17:07:51 浏览:1279 次
发表时间:2006年9月25日 10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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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等十二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建质[2006]1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等十四个单位编制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等十二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原《外装修》(03J501)标准设计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七月十一日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
序号
编号GJBT?D
标准设计号
图别
标准设计名称
主编单位
备注
1
929
06J505?D1
标准图
外装修
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代替03J501
2
930
06SJ812
试用图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
示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新编
3
932
06J908?D7
标准图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新编
06J505?D1《外装修》
本图集按照建筑外装饰部位分类编制,包括女儿墙、挑檐、外墙等18等细部。在提供了已应用成熟的多种传统材料及做法外,还增补了现今常用的、体现国内、外新材料、新技术的外装修构造做法,例如:U型玻璃外墙、玻璃砖外墙、织物饰面外墙、陶板饰面外墙和装饰幕墙的开缝构造节点等。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外装修构造,工业建筑也可根据自身特点直接选或参考使用,主要供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直接索引选用或参考,也可供监理和施工单位使用。
06SJ8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本图集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对其中与建筑设计专业有关的部分内容按条文的顺序用图示、表格等方式,直观、明了的反映规范原意,便于工程设计人员更好的理解并执行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本图示由规范编制组参加编制,经公安部、主要省市建审部门及建设部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可作为建筑防火设计审图依据;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供全国建设单位、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使用,并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及人民防空地下室。
06J908-7《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
本图集提出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判定原则和方法,采用外墙和屋面的传热系数限值确定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厚度,以适应各地节能标准的不同要求。编制了建筑外墙、屋面和门窗等建筑部位的节能改造成套技术和建筑构造;节能改造使用的主要材料技术性能和设计与施工要求;在附录中收录了外窗遮阳系数计算方法和采暖地区供热系统改造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各地需冬季保温、夏季隔热的既有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抗震烈度≤ 度的地区;基层墙体为粘土转、走样 烧结砖、混凝土空心砌砖、加 土砌砖块等砌体墙和混凝土墙;屋面结构层为钢筋混凝土、防水等级为Ⅱ、Ⅲ及的民用建筑